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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担保品处置业务实施细则》和《担保品拍卖处置业务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清算所发〔2023〕17号)
各市场机构:
为进一步完善违约处置机制建设,提升债券担保品处置效率,保障担保各方合法权益,我公司制定了《 担保品处置业务实施细则》和《 担保品拍卖处置业务实施细则》。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原《 债券回购违约处置业务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 回购债券拍卖处置业务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清算所发〔2019〕94号文印发)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 担保品处置业务实施细则
2. 担保品拍卖处置业务实施细则
2023年2月8日